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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隶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联合修订

徐晓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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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劣药,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提供劣药,是指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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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其中提供劣药行为的主体为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三是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故意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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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四、本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

    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

    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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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量刑标准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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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立案标准

    一、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 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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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4〕14号

    (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6次会议、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三)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四)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五)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六)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七)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劣药,致人死亡,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劣药,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第六条 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销售”。

    第七条 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两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实施本条第二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四)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

    第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药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对实施本解释规定之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条件,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对于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二条 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共同犯罪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合计判处的罚金应当在生产、销售金额的二倍以上。

    第十三条 单位犯本解释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规定的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第十四条 是否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假药”“劣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第十六条 本解释规定的“轻伤”“重伤”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本解释规定的“轻度残疾”“中度残疾”“重度残疾”按照相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 本解释发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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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04:06:48

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律图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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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但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2023-05-22 04:02:48

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答辩书怎么写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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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05-22 04:00:08

公司注销以后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能立案

律图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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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03:57:48

注销公司原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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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需注意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5-22 03:50:28

公积金贷款后能提余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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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离职后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1.买房:拿着房本和购房发票去提取公积金还月供。2.租房:凭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支付房租。现在公积金中心一般不受理个人支取,你可以把这些材料给你们的人事或者财务让他们去帮你提交。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3-05-22 03:31:17

刑法中销售伪劣兽药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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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刑法中销售伪劣兽药罪以下列标准量刑如下。解析:刑法中销售伪劣兽药罪以下列标准量刑:1、犯销售伪劣兽药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刑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额50%-2倍罚金;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生产损失重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2倍罚金;2、造成生产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5-22 03:26:44

集体传销活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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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刑法未规定集体传销活动罪,但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作规定。解析:我国刑法未规定集体传销活动罪,但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作规定。对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5-22 03:26:09

股权质押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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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解析: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3-05-22 03:21:33

生产假药罪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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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生产假药罪法院的判罚标准如下。解析:生产假药罪法院的判罚标准:1、触犯本罪的,法院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他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院则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5-22 03:19:24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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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如下。解析: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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