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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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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通俗地讲就是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在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坏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的,即两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 "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那就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了。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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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罪认定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

    两者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结合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及这种犯罪的实际情况,一般认为,应该区分骗取财物是否属于数额巨大等情况分别对待,并贯彻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1)往骗取财物未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数额较大的条件限制,法定最高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无数额较大的限制,其法定最高刑是l0年有期徒刑。显而易见,后者重于前者,因此这时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2)在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招摇撞骗罪最重的量刑幅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达无期徒刑,显然诈骗罪重于招摇撞骗罪。因此,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已不再能为招摇撞骗罪所包括,而应适用想象数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招摇撞骗罪是以 "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习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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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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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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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三十条   冒充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实施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公安部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

    第四条   公民对以下违规问题的举报,公安部专项治理办公室核查属实后,视情予以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5、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6、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7、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8、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9、非法生产、买卖警车及其号牌等专用标志,或者使用警车及其专用标志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违法扣留、扣押的;

    2、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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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1:49:42

你好,我汽车修理配件怀疑不是原厂件应该到哪里去检测

最近回复:

你好,后面有法律问题随时沟通

2026-06-04 09:26:41

卖假货350万有什么处罚

最近回复:

(一)卖假货350万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在司法量刑时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涉及此类具体案件,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6:29:56

卖假货300万怎样处罚

最近回复:

(一)若涉嫌卖假货300万被认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应认识到面临的法律后果严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况,主动向司法机关坦诚相关事实,争取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尽可能积极退赃退赔,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损失,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6:08:33

卖假货37万会被判几年

最近回复:

(一)若因卖假货37万面临销售伪劣产品罪指控,可积极寻找自身存在的从轻、减轻情节。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有立功表现;在司法机关讯问过程中如实坦白罪行,也可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主动退赃,尽可能赔偿因销售假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以此展现积极态度,在量刑时也可能会得到考虑。 (三)若有证据证明自身并非累犯,而是初犯等情节,可向司法机关说明,避免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6-06-04 05:31:18

卖假货65万按什么标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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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卖假货65万的情况,若想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若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能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弥补消费者损失,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也会酌情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6-06-04 05:20:22

卖假货200万最高判几年

最近回复:

(一)若涉及卖假货销售金额达200万,应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交代情况。 (二)主动召回已售出的假货,减少对消费者的损害,这在后续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从轻。 (三)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法律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节,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0:22:49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11万有什么处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11万,已达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入罪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此情形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若为初犯、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退赃退赔等从轻情节,量刑会相对从轻;若存在从重情节,处罚会更重。 (3)除刑事处罚外,违法者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同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像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提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后果严重,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有民事和行政处罚。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6-03 23:15:58

价值400万的东西被扣留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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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东西被扣留,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行政机关依法扣留要关注手续合法性,不符可复议或诉讼;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扣留属民事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当东西被扣留时,首先要明确扣留主体与原因。若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扣留,按照规定应出具如扣留决定书等合法手续,行政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与条件。若不符合,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扣留方是其他单位或个人,这就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此时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并保留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需收集该物品价值400万的相关证据以及对方扣留物品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物品,若自身有损失还能主张相应赔偿。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6-06-03 20:57:33

二手调表车,申请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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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2026-06-03 19:59:50

网购物品尺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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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相关的记录证明不符的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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