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使劳动者未能如约履行其工作交接任务,用人单位依然享有临时停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力,直至劳动者严格依照约定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可予以发放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结算问题,应在劳动者离开企业之际进行结清处理。
而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将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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