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可以获得自签署雇佣合同时产生至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结束的双倍工资。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自签订合约日期算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书面对签或设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该用人公司应按照月度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补偿。
当用人单位未遵循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原则和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从依法应设立此项契约的那一天开始就应按月度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