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的结算周期通常不会超过3个月左右。
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产妇生育津贴的领取须交由用人单位负责完成申请流程。
企业有责任于女性职员分娩次月的20至25日内,选择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财务部门完成划扣款项后,携带必备的资料前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通常情况下,申领月份的次月中旬或下旬生育津贴的相应款项就会到达单位的银行账户内,随后便可由单位发放给员工自己。《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