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能否提前签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并未对此有所限制。
然而,若员工的入职日期与劳动合同的签约日期存在冲突,则应以实际入职日期为准。
换言之,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开始用工之前便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的那一刻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正式确立。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且应该在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仍然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但在一年内签订,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而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则将被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