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滥伐林木罪
  • 什么是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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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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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

    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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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1、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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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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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 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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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1:29:30

公司要求我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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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的诉求又是什么呢?可以留个联系方式沟通一下

2026-02-05 11:06:50

想了解,公司无收入裁员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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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9:36:52

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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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9:34:36

工作两个多月被辞退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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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9:31:07

经济赔偿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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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纠纷赔偿流程 1.查看合同赔偿条款,按约定处理。 2.双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 3.协商不成,守约方收集合同、履行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二)侵权纠纷赔偿流程 1.被侵权人固定侵权证据,如医疗记录、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 2.与侵权人沟通赔偿。 3.沟通无果,准备起诉状及证据向法院立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4.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6-02-05 09:24:59

工作十年后被遣散会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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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十年后被遣散,赔偿因情况而异。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情形,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十年则支付十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即二十个月工资。 3.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留存工作证明、工资记录等证据。 2.遇到纠纷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应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避免违法解除带来法律风险。

2026-02-05 09:21:38

公安局清退人员可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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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清退人员补偿情况分三种。因员工过错清退,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无需补偿。 2.非员工过错清退,像合同期满不续签、经济性裁员,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公安局违法清退,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建议公安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断清退原因,准确核算补偿金额。劳动者遇到清退情况,应了解自身权益,合法合理主张补偿。

2026-02-05 08:52:06

工厂辞退工人补偿标准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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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8:51:53

进厂没签合同做几天被辞退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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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厂工作没签劳动合同就被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不管签没签合同,只要劳动者干了活,就该拿到相应报酬。 2.要确定辞退是否合法。要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所以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3.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商量支付报酬和赔偿的事。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员工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天数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的证言等都可以。

2026-02-05 08:51:34

公司遭遇拖欠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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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遭遇拖欠情况,不同类型拖欠有不同赔偿标准与维权方式。 1.拖欠货款:若合同有约定,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则可主张逾期付款损失,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2.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3.拖欠工程款:有约定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可要求赔偿利息损失,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公司遇到拖欠问题,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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