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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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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邮政工作人员,也就是国家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人员、分拣员、接发员、押运员、接站员、搬运员等,非邮电工作人员或虽属在邮电部门工作但不与邮件、电报接触的人员,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动机和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也侵害了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及信誉。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邮件,是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邮件又分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给据邮件,是指挂号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所谓电报,是指由电信网路传递的符号、文字等。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两个特点:

    一是必须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所谓私自开拆,是指非法擅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使封缄失效的行为,合法行为不在此限;所谓隐匿,是指将邮件、电报予以截留或收藏而不送交收件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将邮件、电报予以撕毁、湮灭或抛弃,致使他人无法查收的行为。他人是指特定的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法人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团体。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本罪。

    二是必须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邮电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毁弃邮报、电报,是能否构成本罪的重要标志。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则不以本罪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营业、分拣、接发、押运、投递等职务所赋予的职责条件,进行违背职责的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不仅包括邮电部门的领导者利用职务之便,而且包括一般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活动的方便在内。在多数情况下,犯罪以后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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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认定

    一、本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邮电工作人员按照刑法机关的通知,将有关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与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但是,邮电工:作人员在司法机关通知不需要继续扣押邮件、电报之后,而继续扣押隐匿者,或者在依法扣押之后而不送司法机关,而是擅自开拆检查、扣押邮件、电报的,也属违法行为,仍以本罪论处。

    二、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没有犯罪的故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所发生的误拆、遗失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不构成本罪。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丢失邮件、电报,延误投递,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矩,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行为人虽属故意私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但情节显著轻微的,也不构成本罪,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三、本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界限

    它们在主观上都是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都实施了私拆、隐匿、毁弃信件的行为。其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必须由邮电工作人员构成;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犯罪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的权利。此外,侵害的对象也不完全一样。本罪侵害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信件,范围较前者狭窄。

    3、客观要件不同。本罪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要件,属于渎职性质的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成立则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如果邮电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或者毁弃信件,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而本罪则不以此为构成要件。

    四、贪污罪与邮电工作人员犯盗窃罪的界限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2款是指犯本罪而盗窃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盗窃罪从重处罚。它虽具有贪污罪的性质,但同邮电工作人员犯盗窃罪有相似之处:两者的主体要件都是邮电工作人员,客观方面都有从邮件中窃取财物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从邮件中窃取财物;而盗窃罪则与行为人职务无关,一般是邮电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如了解邮电部门的内情,熟悉内部活动规律等,实施盗窃邮件中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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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量刑标准

    1、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本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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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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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邮政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邮政工作人员隐匿、毁弃、私拆、盗窃邮件,贪污、冒领用户款项的,邮政企业应当追回赃款赃物,可以并处罚款,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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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1:33:30

应届生能否毁约三方协议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应届生毁约需承担相应责任。违约通常意味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这是对原单位的一种补偿。(2)毁约前查看违约责任条款很重要,能让应届生清楚了解违约成本,做到心中有数。(3)与原单位积极沟通也必不可少。诚恳说明毁约原因,争取对方理解,通过协商解决违约事宜,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4)取得原单位的解约函是关键步骤,之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重新领取三方协议,才能与新单位签约。提醒:应届生毁约要谨慎,仔细评估违约成本和可能带来的影响。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30 23:39:45

房东拆迁时租户有无搬迁安置费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租户是否有搬迁安置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时租户可主张搬迁费用及装饰装修补偿。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主要针对房屋所有权人。不过当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有约定时,就按约定来执行。若没有约定,由于租户存在合法租赁关系,房屋拆迁会使其产生搬迁等损失。因拆迁致使租户不能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租户有权主张搬迁产生的费用,像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若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还能主张装饰装修补偿。在实际操作中,租户要积极和房东、拆迁部门沟通,并且提供相关损失证明材料,以此争取合理补偿。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对补偿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30 19:55:11

夫妻隐瞒怀孕办理离婚有效吗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结论:夫妻隐瞒怀孕办理离婚通常是有效的,后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依法处理。法律解析:离婚的标志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或由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只要办理离婚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定情形,且符合离婚登记程序要求或法院裁判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行为就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双方自愿协议离婚不受此限制,因此隐瞒怀孕不影响离婚效力。在离婚后,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后续问题,必须依据法律妥善处理。如果在离婚相关事宜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30 16:43:42

遗弃子女在法律上是怎样定罪的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遗弃子女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达情节恶劣程度,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相关法律,会面临治安处罚等。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幼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像因遗弃致子女重伤、死亡,让子女生活无着被迫乞讨,遗弃屡教不改,遗弃手段恶劣等都属于情节恶劣情形。构成遗弃罪的,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若遗弃行为未达情节恶劣标准,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会受到治安处罚等。如果遇到涉及遗弃子女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5 21:04:03

离婚后发现隐匿房产如何处理

律图郴州

律图郴州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房产,可收集证据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该房产。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夫妻一方隐匿、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能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当事人要收集对方隐匿房产的相关证据,像房产购买合同、产权证书等,然后在发现隐匿行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对方有隐匿行为后,会重新分割该房产,且倾向保护无过错方。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若您有相关困扰,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1-25 04:10:38

婆婆不放弃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若孩子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婆婆应认识到自己并非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主体,放弃不合理的“抚养权”主张。(二)当孩子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婆婆支持一方时,先促使有抚养权诉求的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三)若父母双方协商不成,有抚养权诉求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1-24 15:34:14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炒股亏损百万谁担责

唐山法务

唐山法务 最近回复:

1.丈夫瞒着妻子借钱炒股亏百万,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得分情况。若炒股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按法律规定,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要一起还钱。2.要是炒股收益没用于家庭生活,只是丈夫个人投资,通常算丈夫个人债务,他自己担责。实践中,主张是个人债务的一方要举证。若妻子能证明收益没用于家庭,百万债务丈夫承担。

2025-11-24 02:01:36

离婚后毁坏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后一方毁坏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毁坏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若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夫妻一方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再次分割。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让毁坏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不过,受损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毁坏财产的行为以及财产的价值等。另外,若毁坏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受损方要及时收集证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0 08:45:24

丈夫隐瞒妻子贷款借他人什么后果

惠州法务

惠州法务 最近回复:

1.丈夫瞒着妻子贷款借给他人,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很关键。若贷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妻子也没事后认可,通常算丈夫个人债务,由其独自偿还,债权人不能让妻子还钱。2.若债权人能证明贷款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就算妻子不知情,也可能算共同债务,妻子要一起还。3.要是丈夫私自用共同财产借给他人,妻子有权让第三人返还自己那份财产。

2025-11-20 08:17:15

起诉离婚时能否放弃孩子抚养权

律图案源助手

律图案源助手 最近回复:

1.起诉离婚时能放弃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及孩子意愿等因素,在一方放弃时将抚养权判归另一方。2.即便放弃抚养权,抚养义务仍需承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若之后情况改变,放弃抚养权的一方能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变更抚养权。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尽量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自身优势或对方劣势的证据,以争取合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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