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求职者违反公司规定的服务期承诺时,其应该按约向雇主缴纳违约金。
违约金的额度不应超出雇主为他们提供的培训费用总和。
而雇方向求职者索取的违约金则不能超过服务期限内尚未执行部分所应分配到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培训费用还应包含,公司为了使专才素质得到提升而支付的有凭有证的培训开支、培训阶段的旅行费用以及由于接受培训而衍生出来的其余直接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