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原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和参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正式结束或者消除之后的七天之内,将有关申报的相关资料提交至该劳动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件上标明的区域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此过程中需要在收到上述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对该失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进行最终确认;
最后,确认无误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自我们核准该失业保险金金额的下个月开始,按照固定时间按月给付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