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状况而言,劳动者往往在雇主方面表现出较为弱势的地位。
某些雇主甚至借着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就业协议,双方之间并未确立劳务关系这样的说辞,来逃避他们应负有的责任。
而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之后,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定程序,提交劳动关系确认仲裁申请,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该问题,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缺乏任何证明文件的话怎么办呢?针对此情况,可以参照以下几种凭证来判定是否确有劳动关系。
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员工工资清单)以及个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文档;
其次是雇主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
第三是劳动者所填写的雇主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能够反映其被雇佣经历的文件;
此外,还有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言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每种证据类型,当事人均有权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诉求。
只要是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内的内容,就可以依法提出申请,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