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时,其解决的方式主要有四点:
首先,雇佣双方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我们可以寻求各类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纠纷;
再者,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将问题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他们进行仲裁裁决;
最后,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特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里所说的“劳动争议”,则是关于劳动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履行劳动合同等具体事宜引发的各种纷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