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贵司于本月18日起解聘雇员,则贵司需承担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若用人企业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有权寻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抗议投诉。
或者,也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责任尽快对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补充性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