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什么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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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它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会给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一般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该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但性质上不属于渎职罪。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该罪。其犯罪动机则是多种多样,如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灵通而加以炫耀;为了贪图私利而加以出售;因贪恋女色或碍于情面而泄露;被威胁利诱而提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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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该罪,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析,综合地加以判断。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条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一)泄露国家秘密又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等。

    二、区分该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罪的界限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利益,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范畴。

    (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而后者的对象除了国家秘密以外,还包括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影响国家安全的情报。

    (三)客观表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将自己了解和掌握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他人的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特征是泄露国家秘密;而后者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其法定行为方式是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四)构成犯罪情节轻重不同。前者要求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而后者则在构成犯罪上没有情节的要求。

    (五)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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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以上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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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等;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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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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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3:04

电梯安装可以外包给个人吗,想了解电梯安装能否外包给个人?

最近回复:

电梯安装属于特种设备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个人不能承担此类工作。因此,电梯安装不能外包给个人。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17:02:06

您好!我装修公司逾期,装的质量差可以维权吗?

最近回复:

先把借条和转账记录保管好。给对方发书面催收快递留单子,这个动作能中断三年诉讼时效。对方不还就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利率超LPR四倍(约14%)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胜诉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话一定要出庭不要缺席,庭前主动联系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或减免利息。

2026-06-03 03:32:55

施工一旦出现事故该由谁担责

最近回复:

1.工伤事故:若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未缴纳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 2.第三人侵权:因第三人侵权引发事故,第三人担责,受害人可要求民事赔偿。 3.违法转包分包:存在此类情形,发包、分包与承包单位连带赔偿。如建设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方,需担责。 4.施工人员过错:施工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事故,自身可能担责。

2026-06-02 16:28:24

我这工地钱没下了被工人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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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下

2026-06-01 06:41:29

当发生事故对方跑掉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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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后逃逸,会担民、行、刑三种责任。 2.民事上,按民法典,逃逸者一般担全责,要赔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修车费等。 3.行政上,依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逃逸者会被罚款、拘留,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 4.刑事上,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责或全责,或致人死亡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刑。

2026-05-30 04:17:30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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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施工单位要马上告知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依规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保护现场。 2.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授权部门调查;重大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调查;较大和一般事故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调查。 3.事故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并论证、批准,施工单位按方案整改,接受监督。 4.事故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事故单位吸取教训,防止再发。

2026-05-28 00:00:14

烂尾工程有哪些应对措施

最近回复:

面对烂尾工程,需购房者、施工方和政府部门多方协作解决。 购房者方面,若房屋烂尾,先与开发商协商,争取明确复工和交房时间以及补偿方案;也可联合业主集体维权,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若开发商无力复工且资金断裂,可走司法程序解除购房合同,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施工方可按合同向开发商追讨工程款等费用,协商无果时,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胜诉后通过拍卖工程优先受偿。 政府部门应积极介入协调,监管开发商资金使用,引入新投资方或施工方,推动工程复工,保障各方权益。

2026-05-25 02:01:54

事故立案后多久能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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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立案后确定责任时间因类型不同而有别。 2.一般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现场调查起十日内出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具;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 3.生产安全等其他事故,相关部门根据调查定责,无统一时间规定,要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分析原因,耗时可能长。

2026-05-22 15:04:3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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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了解情况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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