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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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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检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责任重大,如果商检失职,致使不合格的商品进口或出口,或者合格的商品不能进口或出口,就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破坏对外经贸关系,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本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1)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根据《商品检验法》第5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即构成本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2)延误检验出证。其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本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

    (3)错误出证。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又检验成合格等。既可以是检验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规格、数量、包装等部分内容不符合事实。

    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重损害了对外贸易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也应以本罪论处。

    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是指国家商检局指定的关于专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人机构,如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由于某些商品具有特殊性,一般检验机构很难从事这项检验工作,国家指定的专门负责对特殊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有关机构,如进出口药品的检验由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办理;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检疫由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办理;计量器具的检验由计量部门办理;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由交通部船舶规范检验机构办理等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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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检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本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果为了徇私,对之就应以后罪即商检徇私舞弊罪治罪。反之出于过失,即虽知道被检商品有可能不合格并因此可能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根据进出口双方的品质、信誉等各种因素,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严重后果的,此时,则应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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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检失职罪的量刑标准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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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检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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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检失职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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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5:10

一方出轨后精神损失赔偿大概给多少

律图云南

律图云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过错程度是法院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核心因素,包括出轨行为的频率、是否与他人持续共同生活等具体表现,过错行为越严重,赔偿数额可能越高。(2)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会影响赔偿数额,若无过错方因出轨出现长期精神抑郁、焦虑或其他严重精神障碍,法院会相应提高赔偿标准。(3)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是重要参考依据,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基准通常高于经济落后地区,以符合当地实际生活成本。(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需纳入考量范围,若过错方收入有限,过高的赔偿难以实际执行,法院会结合其实际收入调整合理数额。(5)主张赔偿需满足证据与程序要求,无过错方需提供证明对方出轨的有效证据,且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提醒: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提前收集合法有效的出轨证据,且需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因赔偿数额受多重因素影响,建议根据自身案情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6-01-04 23:00:37

商标侵权赔偿最大金额是多少

四川法务

四川法务 最近回复: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有明确规则。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的实际损失确定,若难以确定则按侵权人侵权获利确定,两者都难确定时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若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2.解决措施和建议:-权利人应尽可能收集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证据,如销售数据减少、市场份额降低等相关材料。-对于侵权人,要杜绝恶意侵权行为,遵守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严格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赔偿规则来确定赔偿数额。

2026-01-04 15:26:26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符合什么条件能缓刑

律图内蒙古

律图内蒙古 最近回复:

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适用缓刑,要满足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刑期前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且不能是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2.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司法机关,在判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要严格审查各项条件。对违法所得数额、后果严重程度等情节仔细核查,综合考量行为人是否初犯偶犯、有无前科等判断再犯罪危险。-对于嫌疑人,若希望争取缓刑,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认罪认罚,展现悔罪态度。

2026-01-04 06:26:25

商标法范畴内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有多种方式且有相应规则。现行商标法规定,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若还是难以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赔偿还涵盖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若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即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最高为五百万元。而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惩罚性赔偿没有固定上限,需结合具体侵权情况在基础数额上按倍数计算。3.解决措施和建议:-权利人应注重收集自身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以及商标许可使用等相关证据,以便准确确定赔偿数额。-对于法院而言,在进行法定赔偿时要综合考量各种侵权情节,确保判决公平合理。-监管部门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遏制侵权现象。

2026-01-03 23:32:29

离婚财产分割时协商不了怎么办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起诉,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有恶意行为一方会少分或不分,当事人要提交财产证据并配合审理。法律解析:民法典规定,当夫妻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会受到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处罚。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如财产权属证明、收支明细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分割诉求。法院会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当事人也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程序。如果大家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难题,不知如何收集证据或对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3 22:19:09

若对商标评审决定不服要怎么做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对商标评审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行政诉讼维护权益。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当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决定不满时,有法定的救济途径即行政诉讼。需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作出评审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提交证据来证明评审决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法律适用不当等情况,从而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评审决定。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这一法定时限,及时行使诉讼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商标评审决定方面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03 19:45:29

开事故责任认定书,财务损失怎么算

律图安顺

律图安顺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验、调查及检验鉴定结论出具,其关键在于明确事故各方责任比例,虽不直接计算财务损失,却是后续损失分摊的重要依据。(2)财务损失计算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相关财产性损失。财产损失涵盖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赔偿、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人身损害相关财产性损失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3)在确定损失后,事故各方需按照责任认定书中明确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提醒: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获取责任认定书,注意收集损失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9:31:20

可与伤者协商自费药赔偿事宜吗

唐山法务

唐山法务 最近回复:

(一)明确自费药的必要性。协商前需确认自费药是否为治疗伤情必需的合理费用,比如是否有医生开具的处方、是否属于替代医保药品的必要选择等,这是协商的前提。(二)结合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份额。双方应根据侵权行为中的责任划分确定自费药赔偿比例,若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则对应承担大部分自费药费用,反之按比例减少。(三)签订书面协议固定协商结果。协商一致后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自费药赔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四)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伤者可收集医疗费用清单、医生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款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03 02:47:46

精神损失费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怎么赔付

恩施法务

恩施法务 最近回复: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与伤残鉴定等级相关,司法实践中伤残等级越高,抚慰金数额通常越高。造成残疾的,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每提高一级伤残等级,抚慰金相应增加。(二)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一般不低于五万元。(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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