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违法发放贷款罪
  • 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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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三)客体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四)客观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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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我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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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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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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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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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5:54:57

传染病期间员工因病请假是否影响年终奖发放?

上海择平律师事务所

上海择平律师事务所 最近回复:

您好 请问您的问题得到解决了嘛

2025-02-05 15:29:51

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政策有哪些变化?

林瑶律师

林瑶律师 最近回复:

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享有平等就业权  ? 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包括平等就业权。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 实际操作: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就业信息,申请职业介绍或技能培训,以提高就业竞争力。二、政府帮扶与安置  ? 政策规定:地方政府有责任协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并妥善安置生活,包括提供就业安置机会。  ? 具体措施:      ? 对表现良好且具备相关技能的刑释人员,劳动改造机构可负责接收并进行安置就业。      ? 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已缴纳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后可继续缴纳并享受相应待遇。      ? 地方政府应为刑释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包括创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三、就业限制与报告义务  ? 就业限制:虽然享有平等就业权,但刑满释放人员在某些特定职业上仍受到限制,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特殊群体的职业。  ? 报告义务: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时,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四、社会保障与法律援助  ? 社会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 法律援助: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遭遇歧视或权益受损时,刑满释放人员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综上所述,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政策在平等就业权、政府帮扶与安置、就业限制与报告义务以及社会保障与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有所规定和变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稳定就业和生活。

2025-02-05 14:50:44

想了解,放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吗放火罪该如何认定

刘兆军律师

刘兆军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什么问题,请详细说明

2025-02-05 14:50:39

购房没成功中介收取中介费违法吗

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律师 最近回复:

不违法,但因为没成功,应当少收费用。

2025-02-05 14:30:04

如何追讨卖楼违约金

赵孟亮律师

赵孟亮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我是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赵孟亮律师!你可以详细描述你的问题

2025-02-05 14:22:12

想了解,判决违法强拆责任人如何追责

张滢钰律师

张滢钰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2025-02-05 08:08:49

房子配偶那一块可以放弃继承吗

律图内蒙古

律图内蒙古 最近回复:

关于放弃继承配偶房产份额这件事,下面给你简单讲讲: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相关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个时间段,继承人是有权利放弃继承的,而且得用书面形式把这个意思表示出来。比如说,配偶去世后,在对房产等遗产进行实际处理之前,继承人要是不想继承配偶房产的份额,就可以按照法律要求,通过书面的方式表明自己放弃的态度。二、放弃方式放弃继承配偶房产份额,一般得用书面形式来明确表达。写放弃声明的时候,要把一些关键信息写清楚。首先得写上放弃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和被继承人的关系之类的。然后要把被继承人的信息也写上,比如姓名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放弃继承的财产范围写明白,这里就是指配偶房产的份额。三、注意事项放弃继承这个事儿,一旦用书面形式表示出来了,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除非是存在一些法定的可以撤销的事由,比如是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在这种不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放弃表示,那才有可能撤销。另外,放弃继承的决定必须得在遗产处理之前做出来。要是遗产都已经分割处理完了,这时候再表示放弃,那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相当于这个放弃没有任何作用了。

2025-02-04 23:33:29

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待遇怎么发放

荆门法务

荆门法务 最近回复:

工资待遇通常有这么几种发放形式。通常情况下,单位会按照事先的约定,把正常工作时的工资给暂停发放了,不过,可能还会继续给员工缴纳社保之类的。要是合同里清清楚楚地规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那单位就得按照约定来支付,像约定支付原来工资的70%之类的。不过要特别注意,具体到底怎么发放,得以停薪留职协议为准,如果协议里没明确说,那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要是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发放工资,员工就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单位把工资补发了,并且让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总而言之,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待遇的发放,得根据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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