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拥有社保卡仅仅意味着您已经成功建立了社保档案,但若从未缴纳过相关费用,那么实际上仍未享有任何社保福利。
在日常操作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利用各种业务经办手段、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调查来收集社保工作所必须的各类数据信息。
在此,请广大有关单位与个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及时、如实地向我们披露这些至关重要的数据。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及时为每位用人单位建立专门的档案资料,需要保证这些资料内容详尽且精确无误地记录下每位参保成员的基本情况、缴费数额等等社保相关详细数据,另外还需妥善保存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用于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确保其安全性与完整性。
最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会定期将记录有每个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及其用人单位代缴金额,以及他们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的所有权益清单以免费邮寄的方式送到每一位参保人手中,以便让大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状况并合理安排财务规划。《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