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一致解除:员工可与单位友好沟通,明确工作年限对应的补偿月数,确保单位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二)违法解除: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先考虑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严重过错解除:单位以员工严重过错解除合同,员工若认为不合理,可收集证据反驳。
(四)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监督单位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