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者可以在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
递交书面
辞职申请,到期后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等手续的就能离职;若用人单位存在
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
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法定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离职。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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