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在单位请假,私刻医院印章,其行为违反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之规定,涉嫌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依法应追究治安
行政责任。
2、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构成
犯罪,依法应追究
刑事责任。
3、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
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