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裁决无异议时,双方应按照裁决内容及时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各项条款落实到位。
(二)若一方不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好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需根据裁决类型处理。终局裁决下,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起诉;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三十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非终局裁决下,任何一方不服均可在十五日内起诉,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