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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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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433人看过
导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首要核实开发商是否持有预售许可证。其次,深入审查合同各条款,尤其是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办法等核心内容。此外,全面理解开发商提供的按揭政策。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预售商品房需满足四大条件:已缴清土地出让金并获土地使用权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市民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是确保开发商已经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应认真审核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确保其完整性与合法性。

最后,还应对开发商所执行的按揭政策进行全面、详尽的了解。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商品房实现预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开发商已经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开发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照预售商品房的规模计算,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比例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开发商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买房定金前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交付买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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