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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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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86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

当事人失业后后如果要领取公积金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但当事人必须符合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等情形的才能申请领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是:

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

2、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一、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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