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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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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710人看过
导读:企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此时是应当结合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以及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先计算出相应的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总额的,之后再在法定的期限内,适用合适的支付方式,向加班加点工作的劳动者予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以300%乘以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乘以200%乘以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因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做出调整为: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如下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3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需要注意得是,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法律所规定的加班费,其实更类似与一种补偿的工资性质,在加班工资的发放的规定中,此时针对劳动者在不同的时间段内加班的,此时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加班费的计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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