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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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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377人看过
导读: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每个月支付给员工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认为跟用人单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 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不赔偿?

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依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每个月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在单位工作后的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不需要再进行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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