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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户口迁移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4-02-23 07:56:19 浏览:546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一般来说,吉林省内户口迁移涉及到市与市之间的户口迁移,如果要进行迁移的话,要根据所迁入市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迁移。一般来说,迁移是有投靠亲属落户,或者是购买商品房入户。
吉林省内户口迁移有什么规定?

投靠亲属落户

(一)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拟投靠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凭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公安派出所凭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子女的非集体户口的居民户口簿、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四)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投靠亲属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可到近亲属或共同居住的赡养人、抚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市(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户口迁入

凭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准迁和迁入手续。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的,在办理整户迁移时,需提供结婚证。贷款购房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核实可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银行贷款证明申请办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已实际履行的购买房屋合同、回迁房屋分配证的,凭各种缴费一年以上的票据(至少三种,如: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准迁和迁入手续。

针对于市与市之间的迁移,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来进行牵引时课现在还有一种迁移是属于人才引进迁移,主要是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计划,可以向当地进行申请户籍。具体规定需要根据所迁入市的相关标准来进行确定,每个市之间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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