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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已有房产证但是扩大了面积要办理不动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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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6143人看过
导读:已经有房产证的是不需要专门去办理不动产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该法实施之前办理的各种不动产的权属证书是有效的,除非不动产权利发生了变更转移,一般不需要变更不动产证,另外,产权人私自扩大房屋面积的行为是违法的。
产权人已有房产证但是扩大了面积要办理不动产证吗

一、产权人已有房产证但是扩大了面积要办理不动产证吗?

已有房产证的不需要更换不动产证,但产权人无权私自扩大房屋面积,扩大的部分属于违章建筑。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后,由自然资源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二、私自扩大房屋面积城乡规划局可以强拆吗?

私自扩大房屋面积城乡规划局可以依法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综上,虽然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不动产证,但是产权人私自扩大房屋面积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扩大的面积属于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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