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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法律视频

  •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02:24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必要条件有: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请认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提出并按法定程序鉴定。 三、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分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刘璨律师 刘璨律师
    503次播放 2020.04.16
  •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 01:30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四种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时诸多处理方式中最经济和高效的处理方式,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李军律师 李军律师
    1258次播放 2020.04.13
  •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01:47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的证据有八种,分别是: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故鉴定意见系证据的一种。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主要涉及到两种鉴定,一种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后期医疗费用评估、尸体解剖鉴定等;一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学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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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次播放 2020.04.13
  •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02:18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但是误诊并不意味着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误诊,同时该误诊与最终的损害后果(如死亡、伤残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李军律师 李军律师
    664次播放 2019.04.10
  •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原则 01:21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原则

    (一)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正确进行调解工作的基础。如果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调解工作就会无的放矢,双方当事人也难以互谅互让。 (二)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论属于何种情况,都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结果,而不能是调解人员强迫、压服的结果。 (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符合实体法。即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符合程序法。即在调解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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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8次播放 2019.03.27
  •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 01:38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是指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主要有一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二)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鉴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五)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

    李军律师 李军律师
    1196次播放 2019.03.26
  • 医患纠纷问题处理途径有哪些 01:22

    医患纠纷问题处理途径有哪些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双方自愿协商;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民调解;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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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7次播放 2019.03.25
  • 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01:55

    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移送: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5.随机抽取专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7.鉴定意见: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意见。专家鉴定组成员在意见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8.送达鉴定意见书。 9.行政处理

    李军律师 李军律师
    1447次播放 2019.03.25
  • 医疗事故技术的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01:57

    医疗事故技术的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在实际中,很多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家属都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对医疗技术鉴定的有效期不了解。那么,医疗事故技术的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二)鉴定时的时间限制 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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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2次播放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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