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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法律视频

  •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01:48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额以及违约金计算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或者违约金额并不是说不能调整,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增加或者减少,此处的过高以超过损失额的30%为基准;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肖建华律师 肖建华律师
    817次播放 2022.06.09
  •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 02:11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行使合同撤销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738次播放 2022.06.08
  •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02:03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以下七点:(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894次播放 2022.06.08
  •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02:19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合同纠纷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 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 (1)起诉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的形式要件。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 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法院名称,起诉日期,完后起诉人要签名或者盖章。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1177次播放 2022.06.08
  • 违约责任的特征有哪些 02:18

    违约责任的特征有哪些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 6、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 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比如说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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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9次播放 2022.06.08
  • 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01:55

    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 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规定。 也就是说需要看违约责任及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那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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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7次播放 2022.06.08
  • 已部分履行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01:58

    已部分履行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已部分履行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的合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在合同不存在有可撤销、可变更或者无效的情形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履行,如有一方反悔或者是不履行,就可能构成违约,构成违约的,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637次播放 2022.06.08
  •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 01:51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生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否能起诉,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如果合同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那权利人是可以在履行期间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 如果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即便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均随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合同没有出现无效、可撤销、可变更情形的,那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的合同在履行期间是不能起诉的,即便起诉了也会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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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3次播放 2022.06.08
  • 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有哪些 01:40

    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一、构成明示预期违约条件: 1.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 2.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和不含糊地作出; 3.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如根本性违约; 二、构成默示预期违约条件: 1.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履约; 2.商业信用不佳,令人担忧; 3.债务人在准备履约或履约过程中的行为和实际状况表明债务人有违约的危险。 如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可能,有权请求对方提供担保,并中止履行合同;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可以按照预期违约的一般救济原则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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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7次播放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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