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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法律视频

  • 具有哪些情形的借条无效 03:05

    具有哪些情形的借条无效

    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 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经法院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5、主体瑕疵 如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且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 如果该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该合同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624次播放 2022.06.07
  • 借款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01:40

    借款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借款人的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如果您主张偿还借款的,可以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清偿借款。 虽然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 根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401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02:24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的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能力,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得到满足。 债务人减少清偿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主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恶意。 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 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 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 (2)受益人的恶意。 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301次播放 2022.06.07
  • 法院调解后被告不还钱怎么办 02:11

    法院调解后被告不还钱怎么办

    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 《民事诉讼法》 1、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出具了调解书,在这个时候仍然不还钱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也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双方已经签收了,这个时候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369次播放 2022.06.07
  • 债务人异议处理时间有多长 02:37

    债务人异议处理时间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319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02:42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财产的原状。 撤销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其功能在于保全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实现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限。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256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02:25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 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 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426次播放 2022.06.07
  •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01:27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免除债务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 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 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 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蹇玥律师 蹇玥律师
    501次播放 2022.06.07
  •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具体承担范围 01:32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具体承担范围

    债务人死亡后,能否承担债务人债务的主要责任人为债务人的配偶和债务人的继承人。 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应当在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履行义务;作为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债务人的财产继承的,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蹇玥律师 蹇玥律师
    1107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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