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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法律视频

  •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01:42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有: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蹇玥律师 蹇玥律师
    781次播放 2022.06.07
  • 合同债权的职能是什么 01:45

    合同债权的职能是什么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 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 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 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 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 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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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转让的条件 01:33

    债权转让的条件

    (一)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二)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 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转让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三)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 (四)合同债权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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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0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01:5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也就是您被欠款的事实合法有效。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等。 3.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发生了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 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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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8次播放 2022.06.07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01:48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了金钱作为标的的债务之外的债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因此,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例如合同标的物为禁止流通物,债务人破产,特定标的物己经被他人善意取得,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系自然债务、特定合同标的物灭失等情形。 (2)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对于合同标的物具有较强季节性、时鲜性的,季节过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的,可以认定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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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次播放 2022.06.07
  •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01:22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 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确立表现在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上。 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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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9次播放 2022.06.07
  • 什么是代位权 01:38

    什么是代位权

    (一)代位权的定义 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代位权的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 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请求权。 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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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6次播放 2022.06.07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01:58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针对该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 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 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所以,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 因此,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并非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 只要债务转让协议本身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未及时履行只是使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它并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蹇玥律师 蹇玥律师
    518次播放 2022.06.07
  •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起诉吗 01:49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起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欠条是可以起诉的,但若想法院支持上诉请求,仅仅只是转账记录面临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非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 因此,想要达到要求对方还钱的目的还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因此,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可以用来作为起诉的证据,若仅仅只有转账记录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是存在风险的。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1020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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