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公司法、民法通则、破产法的规定,以下是企业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排列 1.
债权人和
债务人互负
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这一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