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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法定情形

加班的法定情形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024-03-02 02:58:15 已帮助43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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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可强制加班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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