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地上进行劳动工作应该被界定为劳务关系。
2.换言之,在工地上从事劳作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这是由于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差异中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
劳务关系强调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而劳动关系则体现出有明显的隶属关系及严格的管理制度。
同时,劳务关系往往由雇佣方提供工作环境以及相关的工作条件,并且其工作性质通常表现为临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