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买房没有公证张小姐是武汉人,在去年三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做任何公证。当年六月份,她和现在的老公
结婚,刚开始两人的生活还算美满,可随着生活中柴米油盐的“折磨”,两人之间的逐渐的产生了矛盾,而在今年,她和老公之间的矛盾变的越来越不可调和,现在,张女士不想继续跟老公过下去了,想要
离婚。她想知道,这套房子是否完全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婚前买房没有公证离婚后归谁其实,这里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之后即成为产权人,对于其所
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权权益。其用于支付房款的银行
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与银行之间形成的
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从表面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在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
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改变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其
个人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另外,张小姐婚前和开发商签定
购房合同,并且已经付首付款,这可以作为张小姐拥有该房产的证明,而
房产证只是拥有产权的标志,即使没有
办理房产证,该房子依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现行《
婚姻法》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
婚前财产可经过一定时间而自动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小姐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张小姐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