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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户名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公房承租户名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21 09:10:12 已帮助19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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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户名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公有住房租赁户名变更事宜,其必备条件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与该承租人的共同居住时长需达到满一整年;
其次,申请者必须在本市拥有稳定且长期的常住户籍。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可顺利地将租赁户名变更为公有住房的承租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终止等事项,须经过依法登记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若未办理登记手续则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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