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 购房合同是
合同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
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