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解约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之后,便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如劳动者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举的情况,则用人单位享有单方面解约权,无需经过过多程序即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可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