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男女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在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
其次,应当注重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再次,对于那些没有犯错但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最后,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如果夫妻之间曾经对财产问题达成过明确约定并且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
然而,如果约定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存在无效情况,就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
同时,还应考虑有利于生产和便利生活等因素,平衡各方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