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措施为:
1. 债权方在诉讼时效期内,可以直接向债权方原住所地或者资产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在提出控告时需持有能够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借据等相关证据,法院将对此进行立案并展开审理。
2. 债权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布债务人为失踪人员,随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员的资产中支付相应的借款。
3. 若存在担保人或保证人,则可直接请求其代为偿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