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关系中,押金并未被视为正式组成部分.押金一词并不具有合同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每当我们谈到合同时,它的本质属性实际上就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一份完整的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规定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他们的居住地址;
(2)明确规定合同的标的物;
(3)明确规定合同的数量;
(4)明确规定合同的质量标准;
(5)明确规定合同的价格或报酬;
(6)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
(7)明确规定合同的违约责任;
(8)明确规定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和方法.当事人可以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制定自己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