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交付出现逾期状况,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催促交付房屋的函件。
倘若在您发出催促函件后的三个月内,房地产开发商仍未能如期履行交付义务,那么您有权选择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房屋购买合约。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了违约行为,您作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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