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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约的定义

关于要约的定义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09 15:35:13 已帮助29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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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约的定义
要约乃指一方当事人基于缔结合同时机之目的,向相对方所作出的关于合同条款之表述,其期望得到对方的接受与承诺。
发起此类要约之一方即称之为要约人,而同意并接受该要约者则被称为受要约人。
然而,要约却有别于实际行为。
作为一种具有缔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程度上的约束力。
特别地,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必须受到要约内容的严格限制。
自要约发出之后,除非依据法律规定或是经得受要约人的明确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更改要约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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