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拆迁赔偿事宜,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该费用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使用年限进行划分等级,然后再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计算;
其次为周转补偿费用,这项费用则以被拆迁房屋内居民的临时居住条件作为考核依据,按照住户人数以月度为单位予以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将由当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进行合理制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不得擅自变更。
对于那些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的被征收人来说,如果他们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小于等于45平方米的话,那么不足的部分将会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