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慢性疾病患者所面临的经济负担并保障其基本健康权益,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
一、补贴的覆盖范围包括了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群体,而对于选择以个体方式登记参加社保的人员,同样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慢性病补助;
二、关于慢性病补贴的具体额度标准,根据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定,起始的慢性病付款额度定为每例200元人民币;
同时,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亦分别设定了200元与400元的慢性病付款门槛。
在此基础上,只要医疗费用超过了上述起付标准并且没有达到全年最高支付限制的程度,就能够按照相应的比例予以报销,此次报销由门诊统筹基金承担其中的50%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