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致死赔偿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条款:
首先,是丧葬补贴金额,其计算方式为将六个月的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预期平均薪资作为基准。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其规定为根据受害职工个人的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向那些因事故而失去亲人,并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发放。
每位赡养人的份额为:
其配偶的比例为每月40%,其他亲友则为每人每月30%;
对于处在孤寡状态的老人或儿童,他们可以享受到在此基础之上额外增长10%的抚恤金待遇。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的工亡补贴收入,该金额根据上一年度国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的20倍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