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购车合同时,如若当事人违背承诺,出现反悔之情,如何处置此类状况呢?此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在未设定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或双方无特殊约定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已经满足的情况下,反悔之人无疑构成了对原协议的违反,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反悔之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