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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为企业征地吗

政府能为企业征地吗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3 14:25:24 已帮助20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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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为企业征地吗
当然,但是需要遵循相关的征地赔偿程序。
由于各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各有不同,因此精准的赔偿金额需要参考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土地类型等多个方面所制定的具体政策。
通常来说,土地征收赔偿的具体项目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类:
征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具体的赔偿数额建议向当地的征收办公室进行详细咨询。
土地征收的具体事务由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县级政府须先对土地征收事项予以公示,以确保侵权权益能得到保障。


对于征收基本农田的情况;
涉及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的情况;
以及其他土地面积超过70公顷的情况,则需由国务院进行批准。
而对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情况,则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并将结果上报国务院备案。
若涉及到农用地的征收,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首先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此过程中,如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无需再单独进行征地审批。
然而,如果是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其征地批准权限范围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也同样需要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无需再单独进行征地审批。
但若超出了征地批准权限的,仍需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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