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者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问题,劳动者可采取以下几个步骤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协商,建议其按照正规程序补足缴费金额;
在商议过程中,应明确阐述没有按时支付保险费用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对自身财产利益产生的影响;
其次,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有权启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甚至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关注诉讼时效限制;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同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以便获得更多帮助。《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