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流贸易中所涉及到的运输合同中,关于合同双方的应尽义务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首先,托运人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必须向承运人全面准确地通告有关货物运输的所有关键信息,并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如期交付货物,同时及时支付相应的运费给承运人。
其次,承运人则肩负着以下义务:
有责任根据与托运人之间的约定,安全、可靠地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的损坏或丢失情况,承运人需对此负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若由于托运人未能如实申报货物相关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情况而导致承运人蒙受损失的话,则托运人应对此种情况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尽管承运人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的损毁或丧失都负有赔偿责任,但若是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之因素引起的货物损毁或丧失事件,或者是由于货物自身的物理特性所导致的自然消损,亦或是由于托运人和收货方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货物损失,这时承运人才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